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的廉政提醒

发布者:广大纪宣 [发表时间]:2018-09-05 [来源]:广大纪宣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新学期伊始,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弘扬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广州大学落地生根。现就开学前后及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按照校党委三届二次全会及广州大学党建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安排,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纪律,守底线,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要谨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等相关规定,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违规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要坚持于细节中塑造并维护教师形象,以高雅的言行赢得社会的尊重。

励新以图强,笃行以致远。广州大学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办学治校的使命,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开创广州大学改革发展的新辉煌。

最后,祝大家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如意安康!阖家幸福!

附件: 《中央纪委和教育部相关规定》



党办校办 纪委办

2018年9月4日



附件

中央纪委和教育部相关规定

一、中央纪委规定:

节日期间,不准有以下行为: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二、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