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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国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者:广大纪宣 [发表时间]:2019-01-2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文山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国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国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以教育合作交流为名公款出国旅游;违规领取绩效奖金与职务津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陈国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漠视纪律要求,私欲膨胀,擅权妄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1月2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国忠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