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洁文化与研究 >> 正文

廉者不求非其有

发布者:广大纪宣 [发表时间]:2024-10-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海河清风 [浏览次数]:

立身处世,心中当有边界感。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东西不能要,考验着一个人的清醒和智慧。唐代官箴著作《臣轨》中有云:“知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是以远害而名彰也。故君子行廉以全其真,守清以保其身。”意思是说:明智的人不做不该做的事,廉洁的人不贪求不该有的东西,这样就可以远离灾祸而使美名得以彰显。所以君子奉行廉洁以保全自己的天性,恪守清廉以保全自己的身家。

廉者,首当克服贪欲,不为物役。一个人只有对“非其有”的东西不贪求、不妄取,才能保持理智,看清不当之利背后的隐患。反之,物欲滋长,不该占有的敢伸手,不是自己的也敢拿,只见利不见害,必将祸患及身。东汉时期,羊续为南阳太守,一位官吏知道他喜欢吃鱼,特意带着南阳特产白河鲤鱼,寒暄几句,扭头就走,不容羊续拒绝。这名官吏走后,羊续把鲤鱼挂在门梁之上,此后这名官吏又来送鱼,羊续指着高高悬挂的鱼说:“上次送的鱼还挂在那,已成了鱼干,请你一并拿回去吧。”这名官吏看到羊续的做法,便从此断了送礼的念头。典故“羊续悬鱼”就在告诫世人,不是自己的,一条鱼也不能接受,非分之财不可取、非己之利不可贪,“不求非其有”方能不乱心志、不惹祸端。

苏轼在《赤壁赋》中云:“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既然世间万物各有所属,不是自己的东西,即使一丝一毫,也不要去占有。苏轼年轻时酷爱书画,家中收藏的,唯恐失去;别人拥有的,唯恐得不到。后来幡然醒悟:“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从此之后便不再“留意于物”——想着把好的书画占为己有,而是“寓意于物”——站在欣赏的角度去品味。

为官之德在于清廉。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不求非其有”体现的是党性修养。“四有”书记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打交道,可他却从不添置木家具,“不沾公家一寸木材”;杨善洲下乡和出差时都是自己交伙食费,“没让子女搭过一次公车”;孔繁森“不允许儿子拿单位一个笔记本”;黄开群“不多吃公家一个鸡蛋”……他们廉洁自律、公私分明,非己之所有,一丝一粒都不贪求、一厘一毫都不妄取,其清节操守为后人立起了标杆。

“廉者,政之本也。”去贪存廉、去私存公,是为政者应该恪守的本分与底线。党员干部当常思贪欲之害,在小事小节中律己修身,在一点一滴中锤炼拒腐定力。面对物诱,当时刻保持“无须提醒的自律自觉”,擦亮眼睛,辨清是“井内之水”还是“井外之水”,坚持“俸薪之外无所取”,做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好干部。